9月15日,由郑州市文广旅局、河南广播电视台交通事业部、郑州人才发展集团、郑州联通公司、郑州大学影视创作与研究中心、郑州广播电视台联合组织的“打卡了,郑州”——郑州市探店宝贝短视频创作大赛在管城回族区城南印象·阜民里文化街区启动。本次大赛旨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聚焦网络达人潮流文化,传承城市历史文脉,挖掘城市文化内涵,创新文化艺术传播形式,打通线上线下,连接供需两端,刺激消费活力,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以“打卡了,郑州”为主题,发动广大短视频创作爱好者到郑州核心景区、人气商超、艺创园区、文博场馆、小剧场、小街区等场所探店体验,用镜头记录城市故事,发现身边惊喜,收获郑州潮事。通过举办大赛,推介一批城市生活体验互动场景,推送一批城市美食书店、潮玩好物,发现一批优秀创作者和网络达人,传播国际青年视角下的郑州故事。
一、大赛时间
2024年9月15日至2025年1月15日。
二、征集内容
大赛征集内容分为“我在郑州探非遗”“我在郑州品美食”“我在郑州读世界”“我在郑州赏美景”4个方向,征集和筛选具有郑州特色、大众喜爱的主题短视频作品,在郑州与文化、美食、潮玩、书香、美景不期而遇。
三、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全网短视频创作者,不限地域,以个人、团队名义参赛均可。为便于掌握参赛者和征集作品情况,分为2个组别:
(一)“郑宝宝”组。以大学生为主的短视频创作爱好群体,参赛称为“郑宝宝”。
(二)“郑贝贝”组。以广大职工、市民、旅行者为主的短视频创作爱好群众,参赛称为“郑贝贝”。
四、大赛安排
(一)第一阶段
1.启动:2024年9月15日。举办大赛启动仪式,在郑州文旅新媒体矩阵等平台发布大赛公告,同步征集创意短视频。大赛主平台为抖音、快手、微信视频号以及新浪微博。
2.征集:9月15日至12月13日。参加对象可通过抖音、微博、快手、微信视频号等网络视听平台,带#打卡了 郑州#探店话题,并加上#郑宝宝#、#郑贝贝#身份标签,发布探店拍摄创作的短视频作品。
3.评选:9月15日至12月31日
(1)周展播:综合考虑阅读量、点赞量、转发量等量化指标,结合评审专家意见,每周分组各评选出优秀作品10部,选手获得<众所“周”知>荣誉称号。优秀作品通过郑州广播电视台、郑州文旅新媒体矩阵的抖音号、微博号、微信视频号在线上展播。
(2)月评选:综合考虑阅读量、点赞量、转发量等量化指标,结合评审专家意见,每月分组各评选出优秀作品5部,选手获得<众星捧“月”>荣誉称号。优秀作品获奖者将荣获“郑开旅游年卡”一张(暂定)。优秀作品通过郑州广播电视台、郑州文旅新媒体矩阵的抖音号、微博号、微信视频号在线上展播。
(3)综合评比:综合考虑每周、每月评比出来在抖音、微博、快手、微信视频号平台的阅读量、点赞量、转发量等量化指标,结合评审专家意见,评出本次大赛获奖优秀作品,推选出优秀达人。
按照分组设置如下奖项:
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20名。
其中一等奖颁发“年度探店宝贝”奖项,价值10000元奖品,授予“年度城市推荐官”荣誉称号;
二等奖授予“年度探店达人”荣誉称号,并颁发价值5000元奖品;
三等奖授予“年度探店推广之星”荣誉称号,并颁发价值2000元奖品;
同时,对本次大赛组织有力的单位将授予“优秀组织奖”。
(二)第二阶段
1.深度探店:2025年1月1日至10日。在官方网站发布探店短视频创作大赛征集令,重点组织前期评选出的优质达人、网红大V、专业团队等到郑州部分城市消费场景和景区门店等点位集中性进行深度探店、采风,拍摄创作网络短视频,线上加话题发布,带动形成网上热点。
2.颁奖典礼:2025年1月中旬举行。举办颁奖大赛,为获奖人员(团队)颁奖,邀请网络视听平台代表、行业专家、网络达人、获奖者等分享创作经验,讲解创作技巧,讲述体验之美。
五、参赛要求
(一)参赛作品要求。短视频类型不限,包括但不限于打卡类、纪实类、推广类等,短视频长度30秒至2分钟,分辨率不少于1080p,所提交的视频画面不带任何水印、角标、台标或其他可识别标识。
(二)报名作品要求。要具有郑州元素,如郑州市内的景点景区、郑州特色美食餐馆、博物馆、书店图书馆、小剧场、特色街区等。鼓励创作者结合国际范儿、公益传播、二次元、潮流热梗等大众喜爱的多元化叙事主题进行拍摄剪辑,呈现郑州这座城市在新媒体时代的独特魅力,彰显郑州文化的风流余韵。
(三)其他要求
1.创作者应拥有报名作品完整著作权,作品必须为无法律纠纷的完整原创作品。凡被认定抄袭、剽窃的将取消征集资格,参投作品相关的法律纠纷或导致的一切损失均由报名者自行解决、自行承担。
2.大赛主办方拥有对创作者作品非商用的版权和永久使用权,自创作者将作品送交起,即认同主办方将其报送作品发布于郑州文旅矩阵进行广泛传播。
3.入围创作者有义务向主办方证明其作品的真实性,拥有其版权,主办方拥有使用权,包括但不限于用于大赛的传播。
4.创作者需对报名作品的点评赞数据负责,不能购买虚假数据,如有虚假数据,不给予推荐。